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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夜景觀塑造原則
發布時間:2018-01-02
城市的夜景觀并不是期望亮如白晝,因為這樣就破壞了城市的自然生理周期,帶來的后果是自然生態破壞與社會結構穩定的破壞。優秀的城市夜景觀不僅是可視的,還應當是清晰可感知的,能夠幫助人們重新建立夜間對城市的印象。
一、以場所功能為先
場所精神使得人們體驗到一個地方那些超出物質的和感官上的特征的東西,并且能夠感到對這個地區精神上的依戀。以城市夜景觀的塑所功能為先,使城市夜景觀形象的認同感與歸屬感得以加強。絢麗多彩的城市夜景觀為人們在夜晚的活動創造了一個良好而安全的光環境,但是絢麗并不是盲目的,而是根據形象塑造需要采取相應表現手法。如果城市對形象的考察僅僅停留在視覺層面,在城市建設中追求純粹視覺上的景觀變化常常導致忽視環境實質的改善和真正的生活。因而在夜景觀形象的塑造中,核心不是簡單的亮化問題也不是所謂的城市美化問題。而是在協調人與物之間的矛盾。
二、以視覺體驗為主
視覺的體驗是對城市夜景觀最直接的體會。從個體看,由于個體特征和成長經歷的差異,使得城市夜景觀的“意”理解不同。對夜景觀的塑造不宜以個人視覺體驗為主,但個體不可能脫離社會存在,城市中的人們根據不同特征、利益方式、文化背景而生成不同群體,同一個群體有著基本相似的意識。群體對視覺體驗的需求趨勢性是存在的。若要使人們與夜景觀之間產生精神共鳴,獲得與環境氛圍相宜的歸屬感,視覺體驗的塑造需要有目的性的圍繞相應的群體,為不同的人群相似意識設定不同的視覺體驗空間。
三、以景觀意象為果
意象就其本質而言,是蘊涵意義的具象。創造夜景觀的意象既是原因也是結果,城市為了形成人們對夜晚環境的深刻印象,展現城市不同時態的魅力,對構成夜景觀意象的各種要素與環節進行設計。而當塑造出的意象為人們達到理解時,夜景觀形象的塑造也就完成了。景觀的意象創造不應以景觀設計師的愿望為完全指導,而是要靠對人群、城市的客觀分析得來的需求資料塑造可意象的景觀。
一、以場所功能為先
場所精神使得人們體驗到一個地方那些超出物質的和感官上的特征的東西,并且能夠感到對這個地區精神上的依戀。以城市夜景觀的塑所功能為先,使城市夜景觀形象的認同感與歸屬感得以加強。絢麗多彩的城市夜景觀為人們在夜晚的活動創造了一個良好而安全的光環境,但是絢麗并不是盲目的,而是根據形象塑造需要采取相應表現手法。如果城市對形象的考察僅僅停留在視覺層面,在城市建設中追求純粹視覺上的景觀變化常常導致忽視環境實質的改善和真正的生活。因而在夜景觀形象的塑造中,核心不是簡單的亮化問題也不是所謂的城市美化問題。而是在協調人與物之間的矛盾。
二、以視覺體驗為主
視覺的體驗是對城市夜景觀最直接的體會。從個體看,由于個體特征和成長經歷的差異,使得城市夜景觀的“意”理解不同。對夜景觀的塑造不宜以個人視覺體驗為主,但個體不可能脫離社會存在,城市中的人們根據不同特征、利益方式、文化背景而生成不同群體,同一個群體有著基本相似的意識。群體對視覺體驗的需求趨勢性是存在的。若要使人們與夜景觀之間產生精神共鳴,獲得與環境氛圍相宜的歸屬感,視覺體驗的塑造需要有目的性的圍繞相應的群體,為不同的人群相似意識設定不同的視覺體驗空間。
三、以景觀意象為果
意象就其本質而言,是蘊涵意義的具象。創造夜景觀的意象既是原因也是結果,城市為了形成人們對夜晚環境的深刻印象,展現城市不同時態的魅力,對構成夜景觀意象的各種要素與環節進行設計。而當塑造出的意象為人們達到理解時,夜景觀形象的塑造也就完成了。景觀的意象創造不應以景觀設計師的愿望為完全指導,而是要靠對人群、城市的客觀分析得來的需求資料塑造可意象的景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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