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照明工程設計中燈具、光源的簡(jiǎn)單計算確定法
在道路照明工程設計中,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規范,為保證達到一定的照明要求,又不突破工程造價(jià)預算,一時(shí)不能準確確定燈型、燈具、光源和燈桿間距等。這些就需要通過(guò)計算去予以確定。以一條路為例子:路為三塊板結構,其中快車(chē)道14m,綠化隔離帶2m,慢車(chē)道7.5m,人行道3.5m,道路總寬40m。為了能節約資源,適當加大路燈的間距,考慮采用雙側交錯排列 布燈,燈具懸挑長(cháng)度為2.5m路燈安裝在道路兩側綠化隔離帶中心。路燈安裝示意如圖:
則路面有效寬度Weff=14+1-2.5=12.5(m)
根據城市道路照明設計標準要求,燈具高度為H=0.8Weff=0.8*12.5=10(m)
則允許的最大間距為S=3.5H=3.5*10=35(m)
考慮燈具仰角為10º時(shí),路面照度的計算如下:
一、 快車(chē)道照度的計算:
1、①光源的利用系數
車(chē)行道側:W/H=(14-1.5)/10=1.25
查表得η1=0.445
人行道側:W/H=1.5/10=0.15
查表得η2=0.445
η①=η1+η2=0.445+0.035=0.48
2、②光源的利用系數
車(chē)行道側:W/H=(3.5+14)/10=1.75
查表得η1=0.245
人行道側:W/H=(3.5+2)/10=0.55
查表得η2=0.19
η①=η1-η2=0.055
3、取維護系數M=0.7
4、取快車(chē)道側光源為NG250W,慢車(chē)道側光源為NG150W
則Eav快=M·η·φ/W·S
=0.7*(0.48*22500+0.055*11250)/14*35
=16.32lx<20lx
當S=35m時(shí)達不到照度要求,現減小照明間距為25m。代入重新計算Eav快=M·η·φ/W·S=22.84lx>20lx滿(mǎn)足要求。
二、 慢車(chē)道照度的計算
1、②光源的利用系數
車(chē)行道側:W/H=(7.5-1.5)/10=0.6
查表得η1=0.31
人行道側:W/H=1.5/10=0.15
查表得η2=0.03
η②=η1+η2=0.31+0.03=0.34
2、①光源的利用系數
人行道側:W/H=(7.5+2+1.5)/10=0.15
查表得η2=0.15
車(chē)行道側:W/H=(2.5+1)/10=0.35
查表得η1=0.08
η①=η1-η2=0.07
則Eav快=M·η·φ/W·S
=0.7*(0.07*22500+0.34*11250)/7.5*35
=20.16lx>20lx滿(mǎn)足要求。
所以路燈的單向間距為25m*2=50m,布列位置示意如圖:
現可確定這條路燈型如下:懸挑L=2.5m,燈高H=10m,仰角a=10º,快車(chē)道側光源為NG250W,慢車(chē)道側為NG250W,路燈雙側交錯列在道路兩側綠化隔離帶中心。燈桿間距S≤50m。
通過(guò)上述的計算方法,我們可以簡(jiǎn)單快速地根據照度的要求確定所需采用的燈型、燈具、光源的大小和燈桿的排列方式等,為進(jìn)一步深化道路照明工程設計做好準備.